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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校訂定「國立屏東大學自我評鑑辦法」,系為提升本校教學與行政品質,引導辦學與校務發展,追求卓越,以提升整體學校競爭力,特依據大學法第五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。

並成立自我評鑑指導委員會,統籌本校自我評鑑相關事宜,其任務與職掌如下:

一、擬訂校務自我評鑑政策及方針。

二、規劃自我評鑑各項工作執行時程。

三、審議各類自我評鑑內容及工作計畫書。

四、協調各單位支援評鑑行政工作,確保自我評鑑業務之落實。

五、審議各類自我評鑑之改進計畫,追蹤管控自我評鑑執行進度,並定期追蹤考核各受評單位改善情形。